2023西安未央区入学信息审核在哪进行
1.小学
(资料图)
(1)未央区户籍房户一致
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身份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2)未央区户籍统筹类
①未央区集体户籍
户籍随父母在未央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设置的资审点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②未央区拆迁户
未央区改造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学区学校拆除,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房地对口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拆迁已入住安置地,到安置地对应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3)非未央区户籍统筹类
①优抚对象子女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②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设置的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非我市户籍取得未央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及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有合法稳定就业、固定住所的随迁子女可在我区登记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③廉租房(合同期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公共租赁住房协议、户口簿、相关证明资料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设置的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④在未央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设置的资审点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4)非正常户籍
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在父母房产地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孩子户籍和户主或房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视为非正常户籍。
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原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2.初中
(1)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籍应届毕业生,持全家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未央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在毕业小学的对口学区中学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优抚对象子女和政策准入类学生,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和随迁子女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未央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四证”及要求的相关资料,在毕业小学的对口学区中学设置的审核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2)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籍房户一致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在学区中学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3)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但需要在我区初中就读的非本区户籍房户一致的统筹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应资料在我区学位相对充足的汉都新苑中学、未央区第一学校、汉都第一学校、西安市第七十六中学4所学校设置的审核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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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16: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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