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行业

广西发文力推这项事业,还设立百万元重奖_天天看点

发布时间:2023-05-16 17:55:06来源: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力推这项事业发展,还设立百万元重奖,快来看看,你心动了吗?


(资料图)

对网上零售额达标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壮大网络零售规模方面,对上一年度零售额、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10%以上、20%以上,且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0亿元、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批发零售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0万元。

对新开发网上商城平台或小程序等系统拓展网络零售业务,且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加盟电商平台开展线下零售门店数字化升级改造,通过电商平台在上一年度实现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增获评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对新增获评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50万元;在国家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奖励50万元。

对新增获评的广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在自治区年度综合评价中获评为A级的示范基地,给予奖励50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电商领域示范创建工作并给予相关基地、企业奖励,自治区将参照相关市级奖励金额给予额外奖励,但自治区、市两级奖励总金额不高于自治区级同类项目奖励金额。

推动电商基建发展

对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不超过项目上一年度或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奖励(已获得同类奖励的项目除外),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加快发展直播电商

直播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直播团队在本地落地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直播基地,且上一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上一年度新增培育网络交易企业主体100家以上且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直播基地,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5万元、10万元。

鼓励各市、县(市、区)培育创建区域公共品牌

对获得授权使用区域公共品牌或地理标志品牌,且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农产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建设“广西好嘢”、“桂字号”等品牌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简易仓及配套商品化处理设施的企业,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叠加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为1500万元。

培育网络零售交易平台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且上一年度交易额超过5亿元(含)的本地网络零售交易平台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

对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且在本地落地具有运营决策、集中销售、集中研发、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独立法人机构,同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网络零售交易平台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

培育网络零售主体

对上一年度新增广西网店超过3000家(企业网店占比50%以上),且上一年度新增广西网店交易总额超过1亿元的网络零售交易平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但上一年度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开展有关促销活动的网络零售交易平台企业除外。

对在电商平台上一年度新增开设广西网店且单个网店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每个符合条件的网店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奖励累计最高为25万元。

鼓励区外电商企业及其在桂分支机构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具有运营决策、集中销售、集中研发、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独立法人机构,且符合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相关奖励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强化电商培训服务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电商培训。对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且接受培训人员中新增电商从业人员比例超过20%以上的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

促进电商快递协同

对新纳入国家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的县(市、区),按照《广西统筹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厅发〔2022〕29号)关于支持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200万元。

对获评自治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的县(市、区),给予奖励100万元。鼓励县(市、区)奖励对在国家及自治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创建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

支持各市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挖掘新型消费潜力

对上一年度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且排名全区前5位的市,给予奖励50万元。

对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排名全区前5位的市,给予奖励200万元。

此外,《通知》在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完善电商地方标准、实施网络促销计划、加强金融融资服务、培育引进电商人才等方面,都提出了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Tag关键词:

更多精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