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饶艳超、韦烨、郑怡华三名成员组成,其中饶艳超、韦烨为公司独立董事,郑怡华为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饶艳超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组成及成员任职条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具体如下:
1、2022年 1月 27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2022年 4月 1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 8项议案。
3、2022年 4月 2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 1月-3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4、2022年 8月 15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 1月-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5、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 1月-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共 2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独立性及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立信执行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及其审计成员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 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费用。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内审部工作计划,认可公司内审计划的可行性,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基本健全。就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相应提出了整改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作出整改,确保各项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报告的编制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各项交易记录齐全,会计政策选用恰当,同意将各期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以往积累的固定资产使用经验,结合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有利影响,重新评估了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而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了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决策程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实现公司内部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通过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积极协调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在公司管理层、内审部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之间建立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了公司 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 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充分贯彻落实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编制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控制度,积极听取内审部的工作情况,加强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的沟通交流。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评估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等方面的职责,在公司审计及风险控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字页)
委员:
饶艳超(签字):
韦 烨(签字):
郑怡华(签字):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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